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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危险!绍兴街头拍到疯狂一幕,让人捏把汗

绍兴头条 70阅读
曾经飞蛾扑火
曾经飞蛾扑火 Lv.3楼主+关注
04-25 16:26 来自绍兴

危险!危险!危险!

绍兴诸暨街头的一辆三轮车上

挤爆了!

竟然整整坐了12个人

▼▼▼

多次用载货三轮车载人

最多一次载了12人

对于短途轻量的运输工作

电动三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但载货的电动三轮车

用来载人是违法的

容易引发事故

近日中午11时许

杨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

载着7个人

张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

载了3个人

摇摇晃晃地经过

诸暨祥云路与环城西路路口地方

被正在巡查的交警拦下

经询问

杨某、张某等人

是城西某建筑工地工人

中午下班后为图方便

该工地的工人会一起

驾、乘工地的电动三轮车回宿舍

两人均没有

准驾电动三轮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中

张某只有小型汽车C1驾驶证

杨某则未取得任何驾驶证

且在被查前

视频画面中显示

他们已有多次违规载人

其中载人最多的一次

车上竟然坐了多达12人

▼▼▼

“载人”的电动三轮车

还闯红灯、逆行

在后续查处中

交警还发现他们有

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联系到工地负责人

负责人坦白:

电动三轮车平时是给工人拉货用的

后来就用来方便工人上下班用

“一个工人骑车,

其他工人坐在车斗上,

多的时候一车能拉10多个人!”

最后

交警对工人及工地负责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依法

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实施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并记9分

对驾驶人杨某实施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

以上图源网络

相关法律法规

对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20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该案例中

张某、杨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

已属于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需要持有D型驾驶证

另外还是要再次强调:

三轮车是货运车辆

只能载货,不能载人!

一辆车上12人

出了事真不是闹着玩的!

(来源: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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